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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3-11-26 14:19 230 墨鱼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函〔2021〕3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源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aokeerwangluokejiyouxiangongsi少年强则国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

【河源市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6月5日以来,我市各地出现了暴雨局部大暴雨。预计6月9日白天,我市仍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根据《河源市气象灾害应2009年印发的《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府办〔2009〕38号)同时废止。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3日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

ˋ0ˊ 第一条为了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活动,避免、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重要工程设施及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参与协调雷击等气象灾害次生、衍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河源市水上险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河源海事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河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平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1.3适

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意见》河府办〔2015〕5号),依法规范我市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和公民在防灾减灾中的责任和各成员单位应建立与本预案相衔接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流程;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工作;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演练。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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