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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原则,海绵城市的举措

海绵城市的实施措施 2023-11-16 14:54 884 墨鱼
海绵城市的实施措施

新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的原则,海绵城市的举措

海绵城市建设初见成效,阜城27.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已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和施工阶段执行率均达到100%,新开工民1.0.3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应以建设效果为导向,遵循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和系统治理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1.0.4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

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规范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十四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分批开展典型示范,系统化全域第九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资源、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明确雨水源头减排的空间布局、要求和控制指标,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全市

海绵城市建设导则

坚持城市外围“防、调、泄”和城市内“蓄、滞、排”的原则,全面完善排水防涝体系,提高排涝能力;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按照《易涝隐患区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7.28万公顷,绿地率达到42.72%,分别比2015年增加了1.96万公顷和1.63百分点。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列全国第2位,城市

海绵城市建设基本原则

第三条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第四条编制海绵城市专项海绵城市建设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1.0.3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应遵循海绵城市建设的宗旨,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格局,维系生态本底的渗透、滞蓄、蒸发(腾)、径流等水文特征,保护和恢复降雨径流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第三条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黄山经济开发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下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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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海绵城市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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