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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

各类厂房防火间距 2023-12-28 22:35 555 墨鱼
各类厂房防火间距

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

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 2- -4 4- -1 1 的规定。2 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甲(乙)类厂房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丁、戊类仓库,不应小于4m。两座仓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表2—4—4、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3)仓库的防火间距1、《建规》P21表3.5.2,乙、丙、丁、戊类物品仓库的

∩ω∩ 丙、丁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厂房之间及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单位为米甲类厂房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名称单、多层单、多层高层单

1、甲类厂房、仓库之间以及与一二级乙、丙、丁、戊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2米,耐火等级每降低以及间距增加2米,如甲类与三级是14米、与1.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2.2.5的规定。

 

⊙0⊙ 2.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2)单层或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其与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臵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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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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